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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周炎拔牙术可报销洗牙镶牙不报销种植牙降至7000元颗

2024-07-24 00:36:31

  今年9月20日是第35个“全国爱牙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口腔医疗服务和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对公立医疗机构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等价格进行专项治理;将治疗性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广东情况如何?看牙到底能不能用医保报销?

  四部门《通知》提出,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政策。一方面,优化服务价格,降低群众诊疗负担。各地医保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口腔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对公立医疗机构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等价格进行专项治理。

  9月12日上午,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结合主题教育,上线“广东民声热线”直播节目,介绍了广东开展口腔种植专项治理相关工作情况。

  广东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炳光介绍,今年以来,广东省采取“技术服务+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对口腔种植的主要费用进行规范。将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200多项口腔种植类项目优化整合为15项,制定了全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基准价,平均下降35%。同时,开展种植体集采,平均降价55%;对牙冠挂网价格进行治理,平均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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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20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限价挂网“三位一体”综合治理,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总费用从15000元左右降至7000元左右,并将降价效应辐射到民营医疗机构。

  截至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已落实12批共800多个药品集采以及冠脉支架、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等17批医用耗材集采,药品平均降幅36%,最高降幅98%,耗材平均降幅61%,最高降幅93%。药品的联盟采购,涵盖了化学药、中成药和生物药,涉及抗感染类、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抗肿瘤药、心血管系统、营养用药等30多类药品,占临床用药量的82%。

  之前,种植牙价格贵的主要原因,一是医疗服务费用较高、收费不透明;二是口腔种植体价格高,也就是耗材价格高。通过专项治理理顺医疗服务收费,设置单颗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和竞价挂网,降低种植体、牙冠等耗材价格。

  按照国家调控目标要求,广东省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500元(经济发达、人力等成本高的地市可放宽调控目标,最高放宽幅度不超过20%;属于国家口腔医学中心或口腔种植专业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可放宽不超过10%)。

  包含单颗常规种植牙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单颗)费用、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费用、医学3D扫描设计建模和打印费、麻醉费,以及抑菌含漱液、抗生素、冲洗、消肿、镇痛药等相关药品费用;

  不包含种植体系统和牙冠等医用耗材费用,不包含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牙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

  广东省规范整合了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原口腔种植类项目整合修订为15个主项目,清理废止不再使用和重复的15个项目,将原市场调节价的牙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即刻修复术项目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项目。

  广东省制定了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价,将全省21个地市分为3个价区。各地市根据所属价区、地区经济医疗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确定本地价格。多颗牙种植、复杂种植或者牙床需要植骨等特殊情况,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上述优化整合后的项目收取费用。

牙周炎拔牙术可报销洗牙镶牙不报销种植牙降至7000元颗(图1)

  自4月20日正式实施综合治理要求以来,全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水平较调整前平均下降35%,种植体价格平均降价55%,牙冠挂网价格平均降50%。

  实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后,广东省单颗常规种植牙总费用从15000元左右降至7000元左右,预计全省每年可节约患者费用近4亿元。

  全省开展口腔种植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与承诺“参与种植牙耗材集采并接受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的民营医疗机构均执行口腔种植治理政策。

  其余民营医疗机构参照各地医疗服务调控目标和耗材集采价格,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

  广东省医保局上线全省口腔种植价格查询功能,可通过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关注“广东医保”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栏目查询全省口腔种植价格。可查看信息包括参加目标调控和参与集采的医疗机构名单、单颗种植牙总费用、牙冠挂网价格、种植体中选价格等信息,还可查询医院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部门《通知》提出,优化保障政策,引导及早控制口腔健康问题。在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支持鼓励商业保险积极发挥作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在广东治牙是否纳入了医保报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在网站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广东省已将符合条件的口腔治疗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8月15日,广东省统一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已将前牙拔除术、磨牙拔除术、复杂牙拔除术、牙移植术(限治疗性自体移植)、劈裂牙治疗等符合条件的口腔治疗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国家《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和“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牙冠、牙套、烤瓷牙、假牙等属于义齿类材料,牙种植体植入术等属于美容、矫形手术诊疗项目,医保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

  以广州市为例,2022年12月,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保障方式改革新政策实施共惠及2.7万参保人,人均报销金额从原来的150元增加到380元,报销比例增加153%。2022年12月6日,广州市民陈先生因牙痛、牙龈出血到所在区口腔医院治疗,当次就医做了检查和牙体修复术等治疗,医保报销了2101.78元。如按旧政策,当次报销仅300元;按新政策出台后,多报销了1801.78元。

  答:部分看牙费用是可以医保报销的,予以报销的牙科医疗费用属于治疗性质的牙科费用,例如拔牙、补牙、根管治疗、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发生的治疗性费用。

  答:非疾病治疗的牙科项目费用。如洗牙、烤瓷牙修复、牙齿美白、牙裂不齐矫治、义齿修复、种植牙、色斑牙治疗、镶牙等,都属于医保不能报销的项目。

  答: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立足于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而非疾病治疗的牙科项目属于更高层次的医疗需求,暂未考虑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虽然种植牙暂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为了切实减轻广大群众种植牙费用负担,今年4月20日起,广东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限价挂网“三位一体”综合治理已正式全面实施,单颗种植牙总费用降幅达50%。

  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规定,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包括完成单颗常规种植需要的门诊诊查、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总和。

  答: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已将前牙拔除术、磨牙拔除术、复杂牙拔除术、牙移植术(限治疗性自体移植)、劈裂牙治疗等符合条件的口腔治疗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补牙涉及到牙齿治疗、牙冠等耗材项目。其中牙齿治疗部分(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在医保支付范围,、拔牙、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在医保支付范畴,可以报销,但一些如烤瓷牙冠等,属于整形美容范畴的耗材,不可以进行报销。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四类人可获得医疗救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一)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具体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二)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即《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规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重病患者:

  1.支出型困难家庭资格认定之日前12个月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资格认定当年救助起付标准的家庭成员。

  2.支出型困难家庭资格存续期间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年度救助起付标准的家庭成员。

  《办法》明确,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含低保边缘家庭中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成员)参加资格认定地居民医保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保边缘家庭中其他成员(不含低保边缘家庭中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成员)参加资格认定地居民医保的,其个人缴费部分依法给予资助,法律、法规、规章未作明确的,具体由各市设定。

  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和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在资格认定后,均可中途参加居民医保。新增的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在有关部门认定其医疗救助对象资格前已经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的,按规定资助其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

  《办法》明确,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的比例予以救助,低保对象按不低于80%的比例予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

  ●低保边缘家庭中其他成员按不低于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按各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确定。

  ●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按不低于7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按各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确定。

  《办法》还明确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因非主观原因未能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可由个人先行支付,再通过零星报销方式办结。此外,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核实其医疗救助对象的资格,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紧急危重困难病人入院就医。

  六类情形产生的费用不纳入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具体包括:(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